鞠女士说,儿子于2009年给她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磁炉,当时她没舍得用,就放了起来。7月16日,鞠女士把崭新的电磁炉拿出来做饭,一道菜还未做熟,电磁炉便发生故障,无法使用了。鞠女士找到经销商要求维修,对方却称已过保修期,维修需鞠女士承担零件费及人工费。无奈,鞠女士找到文登市消费者协会投诉。
消协工作人员表示,虽然鞠女士的电磁炉近期才开始使用,但正常情况下,商品的保修期应该从商品购买之日算起。鉴于鞠女士购买的炉具只使用了一次,且没有实际享受到规定的保修期,消协工作人员说服经销商,最终经销商同意为鞠女士维修电磁炉,免去人工费,但鞠女士仍须支付零件费用。
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,保修期是从商品购买之日算起,市民在购买电磁炉等电器时,应该先试用一下,确定无质量问题后,再做其他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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